垦利法院三措施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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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宋保卫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 ||
一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台账,由专人实施动态管理。各执行业务庭室梳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执行局统一掌握,集中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由专人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公布后履行结案的,及时屏蔽或删除,从而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动态管理。 二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底由专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庭室及时准确录入,通过内部自查,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通过法院布告栏、电子滚动屏、官方微博等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同时震慑潜在的“失信者”,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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