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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法院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执行难

来源:   作者:宋保卫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为认真贯彻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策部署,垦利法院提出了“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的总体思路,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执行难问题的基本解决。

  一是全面清理案件,确立打击重点。按照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不同标准,将2003年至今未执结的案件,重点对涉机关工作人员、逃废金融债务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分类建立台帐,确保家底清,案件明,为下一步清理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做强查控系统,提高财产发现能力。今年以来,随着最高院覆盖全国的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的不断完善,已实现了被执行人在全国24家银行、2家互联网银行(阿里巴巴和京东)证券、车辆、房产、工商登记信息、船舶等七类财产信息的查询和控制,为案件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执行立案后,查控系统自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统查,查询到的财产信息直接反馈到承办人的执行办案平台,提示承办人及时采取查封、冻结等控制措施。解决执行难工作过程中,将充分运用好查控系统,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三是严格失信名单管理,推动联合信用惩戒。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本着“上是原则、不上是例外,应上尽上”的原则,在进行财产查控后,未控制财产的,全部依职权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通过最高院向相关协助部门推送,从入党、当代表、提拔、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动车、限制出入境、招投标、开办公司、银行贷款等近四十个方面进行限制。另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战略部署,对纳入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定期向区信用办等相关协助单位推送失信数据,确保中办、国办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落地生根,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对暴力抗法、抗拒执行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要以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为依据,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统一执法裁判尺度,确保形成合力,凸显打击效果。对涉嫌拒执犯罪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自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要注重运用单兵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及时收集、固定相关人员规避、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的法律责任和下一步采取打击手段,提供有效的客观证据,有效解决一直困扰拒执罪追诉中的“证据不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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