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说法:拍好的婚礼照片迟迟不交付,诉请赔偿获支持

2025年04月14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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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许林丽 杨超)婚礼是人生中富有纪念意义的一天,不少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都会购买婚庆服务,让专业团队用摄影摄像来记录下这一段美好。但是,摄影公司拍了照片迟迟不肯交付,给美好的婚礼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法院该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日前,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据悉,刘某于2023年10月举办婚礼,聘请余某峰经营的某摄影部提供婚礼摄像服务,约定全部费用为2680元,提供60张精修图及500张原片。刘某在2023年3月23日通过支付宝向某摄影部经营者余某峰支付了1340元,某摄影部向刘某出具了收款收据。婚礼当天结束后,刘某通过微信支付了剩余1340元,但是某摄影部并未实际交付约定的照片。

  刘某通过电话以及微信与余某峰沟通,余某峰答应如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约定照片,愿意退还全款并仍提供全部约定照片。直至某摄影部“注销”,余某峰仍未履约,刘某遂提起诉讼。

  余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刘某依约向某摄影部支付了款项用于购买摄影服务,某摄影部应当及时依约保质地向且提供摄影服务并交付约定的照片,某摄影部未及时交付照片,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本案中,某摄影部系注销状态,刘某以经营者余某峰作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某摄影部的债务符合法律规定。余某峰承诺如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约定照片,愿意退还全款并仍提供全部约定照片,属于双方之间约定的违约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

  故对刘某要求余某峰退还婚礼摄像费用2680元及提供60张精修图和500张原片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另,刘某当庭表示如余某峰不能提供照片,则由其另行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

  结婚照片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婚礼是极具纪念意义的特殊经历,婚礼现场的影像资料是每一对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的珍贵资料,具有不可复制性,如余某峰违约无法交付,则对刘某造成了不可逆性的严重结果,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失。故法院对刘某表示如被告不能提供照片,则由余某峰另行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的诉请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断案说法:拍好的婚礼照片迟迟不交付,诉请赔偿获支持

2025年04月14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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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许林丽 杨超)婚礼是人生中富有纪念意义的一天,不少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都会购买婚庆服务,让专业团队用摄影摄像来记录下这一段美好。但是,摄影公司拍了照片迟迟不肯交付,给美好的婚礼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法院该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日前,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据悉,刘某于2023年10月举办婚礼,聘请余某峰经营的某摄影部提供婚礼摄像服务,约定全部费用为2680元,提供60张精修图及500张原片。刘某在2023年3月23日通过支付宝向某摄影部经营者余某峰支付了1340元,某摄影部向刘某出具了收款收据。婚礼当天结束后,刘某通过微信支付了剩余1340元,但是某摄影部并未实际交付约定的照片。

  刘某通过电话以及微信与余某峰沟通,余某峰答应如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约定照片,愿意退还全款并仍提供全部约定照片。直至某摄影部“注销”,余某峰仍未履约,刘某遂提起诉讼。

  余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刘某依约向某摄影部支付了款项用于购买摄影服务,某摄影部应当及时依约保质地向且提供摄影服务并交付约定的照片,某摄影部未及时交付照片,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本案中,某摄影部系注销状态,刘某以经营者余某峰作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某摄影部的债务符合法律规定。余某峰承诺如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约定照片,愿意退还全款并仍提供全部约定照片,属于双方之间约定的违约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

  故对刘某要求余某峰退还婚礼摄像费用2680元及提供60张精修图和500张原片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另,刘某当庭表示如余某峰不能提供照片,则由其另行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

  结婚照片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婚礼是极具纪念意义的特殊经历,婚礼现场的影像资料是每一对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的珍贵资料,具有不可复制性,如余某峰违约无法交付,则对刘某造成了不可逆性的严重结果,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失。故法院对刘某表示如被告不能提供照片,则由余某峰另行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的诉请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