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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的含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明示,即明确表示之义,是指以口头、书面方式积极地作出意思表示。换句话说,明示意味着意思表示在形式上采取了可直接显现意思表示内容的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例如,《民法典》第46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作为一种明示方式,特点是用说话方式表达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其好处是简便易行,沟通方便;其弊端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辨查当事人是否作出了意思表示。书面作为一种明示方式,特点是用文字形式把意思表示记述表达于某种载体之上。这种载体通常是纸张,但不以此为限。《民法典》第469条第3款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此而言,数据电文也可以作为一种作出意思表示的明示方式。采取书面方式的好处是,能够非常方便地辨识意思表示是否作出及意思表示的内容;弊端是意思表示的作出容易受到外在形式的限制,同时一旦表达不当也容易引起误解或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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