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先给孩子起个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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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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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的一天,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宋文萍法官的办公桌上,多了一本离婚卷宗。她翻开卷宗,里面夹着一张助理留下的便签:“女儿十一个月,无名,无出生证明,无户口。” 短短一行字,刺痛了她的心。办案多年,家事纠纷见过不少,但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她立即联系被告方某。电话那头,方某一听是妻子张某起诉,只冷冷抛下一句“我让律师联系你”,电话挂断后,再也无法接通。 所幸,方某确实委托了律师,案件得以推进。 第一次调解,张某抱着女儿到来,方某却未现身,只有律师到庭。张某见状,瞬间红了眼眶,抱起孩子便要离开。宋文萍连忙上前,轻轻接过那个可爱的小生命。孩子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小手在空中挥舞,对周遭的纷争浑然不觉。好在,在宋文萍耐心安抚下,张某终于坐下,哽咽着诉说起两人的过往与积怨。 通过与方某律师的沟通,宋文萍也了解了男方的态度。这次调解虽未成功,但至少建立了沟通的起点。离开前,经张某同意,宋文萍请律师为孩子拍了张照片。“请务必转交孩子父亲。”她叮嘱道,并约定了下次调解。 第二次调解,方某竟然到庭了,但现场气氛紧张。“今天我们主要讨论孩子的抚养权和姓氏问题。” 宋文萍声音平和,试图缓和局面。 “孩子随父姓天经地义,必须姓方”。方某的态度毫无转圜余地。 “怀胎十月、分娩时九死一生的人是我!孩子的名字我有权做主,必须姓张”。张某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 两人从陈年旧怨吵到生活琐碎,言辞激烈,唯独对咿呀学语的女儿,没有一句心平气和的商讨。 “你们准备吵到什么时候?” 宋文萍控制着情绪,“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就无法享受医保、入园、上学,你们可以耗,孩子的人生能等吗?”。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两人的怒火,也浇出了沉默的愧疚。 宋文萍翻开《民法典》第1015条,一字一行地指着告诉他们,孩子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我见过太多离婚案件,孩子成了博弈筹码。每个孩子,都应当被温柔以待,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满载祝福的名字。可你们的孩子是不是连名字都没有?” 两人再次沉默,僵持的气氛里却似有冰层松动。 此后几日,宋文萍分别与双方深入交谈,建议双方暂时放下争执,优先解决孩子姓名问题。她问张某:“坚持孩子随你姓,是在赌气,还是害怕失去与孩子的联结?”张某擦着眼泪摇头:“我不只是气方某不闻不问,更怕孩子一旦随他姓,将来他就有理由把孩子抢走。” 宋文萍又问方某:“你争的是一个姓氏,还是想给孩子一个父亲的身份认同?”他沉默良久说:“我年龄不小,有个孩子不容易。我就是想让孩子知道,她有爸爸。我不是不管她,是女方父母在阻挠。” 原来,尖锐对立的背后,藏着对孩子同样的牵挂。 第三次调解,张某又把孩子抱来了。小家伙大概是认生,瘪着嘴想哭,方某下意识伸手想抱,张某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孩子递了过去。 “这样吧,”宋文萍打破沉寂,“不管随谁姓,名字由双方共同取,都融入你们的心意。” 这个提议,得到了双方的默认。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宋文萍见证了这场争执最温情的部分。他们没有争吵,而是认真讨论起孩子的名字。方某说,希望女儿以后能平安顺遂,带一个“安”字。张某说,希望女儿能温柔善良,带一个“宁”字。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女儿随父姓方,取名方安宁。 名字落定,抚养权难题也随之解决。张某获得直接抚养权,方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每周可探视两次。庭上,宣读调解方案时,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同意”。当天,他们便一起去医院为孩子办理了出生证明。出生十一个月的方安宁,终于有了人生的第一个身份标识。 后来,宋文萍收到了方某发来的照片,照片里的方安宁会走了,小脸红扑扑的,笑得格外灿烂。照片背面写着:“法官,谢谢您给了她一个名字!” 合上案卷,宋文萍感慨万千。法律条文或许是冰冷的,但司法者的内心可以充满温度。那个在调解室里定下的名字,不仅刻在出生证明上,更藏着父母的牵挂、法官的责任以及对每个孩子都应被温柔以待的期许。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 庞燕 宋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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