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院民三庭受理了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这是中院自2011年被最高法院批准拥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之后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原告A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某牌”605玉米种于2014年9月1日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原告认为,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等未经其许可销售假冒玉米种,侵犯了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近日,中院民三庭受理了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这是中院自2011年被最高法院批准拥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之后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原告A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某牌”605玉米种于2014年9月1日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原告认为,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等未经其许可销售假冒玉米种,侵犯了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近日,中院民三庭受理了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这是中院自2011年被最高法院批准拥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之后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原告A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某牌”605玉米种于2014年9月1日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原告认为,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等未经其许可销售假冒玉米种,侵犯了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近日,中院民三庭受理了两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这是中院自2011年被最高法院批准拥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之后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原告A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某牌”605玉米种于2014年9月1日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证书。原告认为,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等未经其许可销售假冒玉米种,侵犯了其植物新品种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