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南区委政法委协调和交警、当地派出所等单位配合下,近日,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法警共60余人,对位于本市太平路53号房屋(海鼎假日酒店)进行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青岛国风大酒店。
上午9时,房屋强制腾迁工作正式开始,执行人员分三个执行工作组同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第一组控制海鼎假日酒店的财务部门和前台,妥善办理住宿客人的退房、退费等手续;第二组控制酒店的监控室、水电煤气等设施,确保执行现场安全有秩序;第三组对酒店1到16层共计160余间客房以及酒店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动员住宿客人退房,并将个别抗拒法院执行的海鼎假日酒店职工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房屋强制腾迁工作于下午3点顺利结束。
2015年1月,市南法院作出(2015)南民重字第1000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青岛泰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将太平路53号房屋腾让给原告青岛国风大酒店。经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于2015年8月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拒不执行,且继续利用在该处房屋开设的海鼎假日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接收大量婚宴和住宿订单,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经营信息,招览旅客,以期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被执行人公司鼓动部分职工先后到市南法院和中院闹访,企图阻挠案件执行。
为清除执行障碍、推进案件执行进程,市南法院执行局先期开展了多方面工作。一是清理婚宴订单,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退订婚宴订单,执行人员也与预订婚宴的客户逐个进行对接,顺利将婚宴订单全部取消,有效减少消费者损失;二是进行消费风险提示,在房屋处张贴通知,将法院要开展执行活动进行公示,提醒前来进行住宿和餐饮消费的人员;三是开展信访接待工作,执行局主要负责人与信访职工代表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充分介绍案情、宣讲法律,劝导其应遵守法律、配合法院执行;四是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充分考虑房屋所处地段、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并向中院和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
在市南区委政法委协调和交警、当地派出所等单位配合下,近日,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法警共60余人,对位于本市太平路53号房屋(海鼎假日酒店)进行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青岛国风大酒店。
上午9时,房屋强制腾迁工作正式开始,执行人员分三个执行工作组同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第一组控制海鼎假日酒店的财务部门和前台,妥善办理住宿客人的退房、退费等手续;第二组控制酒店的监控室、水电煤气等设施,确保执行现场安全有秩序;第三组对酒店1到16层共计160余间客房以及酒店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动员住宿客人退房,并将个别抗拒法院执行的海鼎假日酒店职工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房屋强制腾迁工作于下午3点顺利结束。
2015年1月,市南法院作出(2015)南民重字第1000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青岛泰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将太平路53号房屋腾让给原告青岛国风大酒店。经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于2015年8月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拒不执行,且继续利用在该处房屋开设的海鼎假日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接收大量婚宴和住宿订单,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经营信息,招览旅客,以期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被执行人公司鼓动部分职工先后到市南法院和中院闹访,企图阻挠案件执行。
为清除执行障碍、推进案件执行进程,市南法院执行局先期开展了多方面工作。一是清理婚宴订单,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退订婚宴订单,执行人员也与预订婚宴的客户逐个进行对接,顺利将婚宴订单全部取消,有效减少消费者损失;二是进行消费风险提示,在房屋处张贴通知,将法院要开展执行活动进行公示,提醒前来进行住宿和餐饮消费的人员;三是开展信访接待工作,执行局主要负责人与信访职工代表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充分介绍案情、宣讲法律,劝导其应遵守法律、配合法院执行;四是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充分考虑房屋所处地段、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并向中院和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在市南区委政法委协调和交警、当地派出所等单位配合下,近日,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法警共60余人,对位于本市太平路53号房屋(海鼎假日酒店)进行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青岛国风大酒店。
上午9时,房屋强制腾迁工作正式开始,执行人员分三个执行工作组同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第一组控制海鼎假日酒店的财务部门和前台,妥善办理住宿客人的退房、退费等手续;第二组控制酒店的监控室、水电煤气等设施,确保执行现场安全有秩序;第三组对酒店1到16层共计160余间客房以及酒店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动员住宿客人退房,并将个别抗拒法院执行的海鼎假日酒店职工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房屋强制腾迁工作于下午3点顺利结束。
2015年1月,市南法院作出(2015)南民重字第1000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青岛泰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将太平路53号房屋腾让给原告青岛国风大酒店。经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于2015年8月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拒不执行,且继续利用在该处房屋开设的海鼎假日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接收大量婚宴和住宿订单,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经营信息,招览旅客,以期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被执行人公司鼓动部分职工先后到市南法院和中院闹访,企图阻挠案件执行。
为清除执行障碍、推进案件执行进程,市南法院执行局先期开展了多方面工作。一是清理婚宴订单,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退订婚宴订单,执行人员也与预订婚宴的客户逐个进行对接,顺利将婚宴订单全部取消,有效减少消费者损失;二是进行消费风险提示,在房屋处张贴通知,将法院要开展执行活动进行公示,提醒前来进行住宿和餐饮消费的人员;三是开展信访接待工作,执行局主要负责人与信访职工代表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充分介绍案情、宣讲法律,劝导其应遵守法律、配合法院执行;四是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充分考虑房屋所处地段、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并向中院和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
在市南区委政法委协调和交警、当地派出所等单位配合下,近日,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法警共60余人,对位于本市太平路53号房屋(海鼎假日酒店)进行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青岛国风大酒店。
上午9时,房屋强制腾迁工作正式开始,执行人员分三个执行工作组同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第一组控制海鼎假日酒店的财务部门和前台,妥善办理住宿客人的退房、退费等手续;第二组控制酒店的监控室、水电煤气等设施,确保执行现场安全有秩序;第三组对酒店1到16层共计160余间客房以及酒店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动员住宿客人退房,并将个别抗拒法院执行的海鼎假日酒店职工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房屋强制腾迁工作于下午3点顺利结束。
2015年1月,市南法院作出(2015)南民重字第1000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青岛泰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将太平路53号房屋腾让给原告青岛国风大酒店。经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于2015年8月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均拒不执行,且继续利用在该处房屋开设的海鼎假日酒店进行经营活动,接收大量婚宴和住宿订单,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经营信息,招览旅客,以期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被执行人公司鼓动部分职工先后到市南法院和中院闹访,企图阻挠案件执行。
为清除执行障碍、推进案件执行进程,市南法院执行局先期开展了多方面工作。一是清理婚宴订单,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退订婚宴订单,执行人员也与预订婚宴的客户逐个进行对接,顺利将婚宴订单全部取消,有效减少消费者损失;二是进行消费风险提示,在房屋处张贴通知,将法院要开展执行活动进行公示,提醒前来进行住宿和餐饮消费的人员;三是开展信访接待工作,执行局主要负责人与信访职工代表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充分介绍案情、宣讲法律,劝导其应遵守法律、配合法院执行;四是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充分考虑房屋所处地段、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并向中院和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