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后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的态势,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3年12月31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应当坚持的原则,细化了《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相关案件适用范围,完善了快侦、快诉、快判、快调查等工作机制,构建起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特点的“一条龙”诉讼衔接机制,形成轻罪案件侦控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体系。《意见》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衔接渠道,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后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的态势,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3年12月31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应当坚持的原则,细化了《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相关案件适用范围,完善了快侦、快诉、快判、快调查等工作机制,构建起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特点的“一条龙”诉讼衔接机制,形成轻罪案件侦控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体系。《意见》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衔接渠道,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为有效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后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的态势,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3年12月31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应当坚持的原则,细化了《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相关案件适用范围,完善了快侦、快诉、快判、快调查等工作机制,构建起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特点的“一条龙”诉讼衔接机制,形成轻罪案件侦控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体系。《意见》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衔接渠道,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后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的态势,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3年12月31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应当坚持的原则,细化了《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相关案件适用范围,完善了快侦、快诉、快判、快调查等工作机制,构建起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特点的“一条龙”诉讼衔接机制,形成轻罪案件侦控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体系。《意见》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衔接渠道,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