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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网:青岛再曝光1273名老赖 失信审查揪出14家企业

2016年09月29日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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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4个。(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189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2978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89个,执结标的总额5314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近期,青岛中院报请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银行、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多个部门失信惩戒责任加以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惩戒方式进一步拓展。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家拟授予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

  据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典型案例

  9月2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布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常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2014年5月20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常某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常某某由原告陈某某直接抚养,被告常某每月支付婚生子常某某抚养费1000.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被告每月可探视婚生子常某某,原告陈某某予以协助;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负担。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1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告知若不按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常某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义务,市北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常某迫于压力,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案件款人民币11000元,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二:申请人执行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执行申请人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30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4.75万元。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11月14日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崂山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办案人员经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案件现无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报送为失信人条件,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清欠款,并一次性付清欠款14.75万元,案件顺利结案。

  案例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窦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需要乘坐高铁、飞机出差,苦于其有失信记录买不到票,因此其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履行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刁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履行义务,原因是其到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到其信用有瑕疵,不予放款,因此其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并履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执结。

  ——本文载于2016年9月29日青报网

青报网:青岛再曝光1273名老赖 失信审查揪出14家企业

来源:
2016年09月29日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4个。(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189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2978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89个,执结标的总额5314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近期,青岛中院报请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银行、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多个部门失信惩戒责任加以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惩戒方式进一步拓展。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家拟授予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

  据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典型案例

  9月2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布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常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2014年5月20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常某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常某某由原告陈某某直接抚养,被告常某每月支付婚生子常某某抚养费1000.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被告每月可探视婚生子常某某,原告陈某某予以协助;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负担。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1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告知若不按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常某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义务,市北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常某迫于压力,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案件款人民币11000元,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二:申请人执行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执行申请人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30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4.75万元。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11月14日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崂山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办案人员经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案件现无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报送为失信人条件,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清欠款,并一次性付清欠款14.75万元,案件顺利结案。

  案例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窦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需要乘坐高铁、飞机出差,苦于其有失信记录买不到票,因此其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履行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刁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履行义务,原因是其到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到其信用有瑕疵,不予放款,因此其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并履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执结。

  ——本文载于2016年9月29日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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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网:青岛再曝光1273名老赖 失信审查揪出14家企业

2016年09月29日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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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4个。(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189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2978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89个,执结标的总额5314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近期,青岛中院报请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银行、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多个部门失信惩戒责任加以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惩戒方式进一步拓展。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家拟授予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

  据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典型案例

  9月2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布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常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2014年5月20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常某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常某某由原告陈某某直接抚养,被告常某每月支付婚生子常某某抚养费1000.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被告每月可探视婚生子常某某,原告陈某某予以协助;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负担。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1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告知若不按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常某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义务,市北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常某迫于压力,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案件款人民币11000元,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二:申请人执行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执行申请人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30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4.75万元。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11月14日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崂山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办案人员经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案件现无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报送为失信人条件,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清欠款,并一次性付清欠款14.75万元,案件顺利结案。

  案例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窦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需要乘坐高铁、飞机出差,苦于其有失信记录买不到票,因此其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履行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刁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履行义务,原因是其到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到其信用有瑕疵,不予放款,因此其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并履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执结。

  ——本文载于2016年9月29日青报网

青报网:青岛再曝光1273名老赖 失信审查揪出14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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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9日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4个。(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189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2978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89个,执结标的总额5314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近期,青岛中院报请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银行、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多个部门失信惩戒责任加以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惩戒方式进一步拓展。青岛中院先后联合市工商局对拟授予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585家企业进行了失信审查;联合市质监局对627家拟授予2012-2015年度青岛市“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的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通过审查,9个失信企业被取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5个失信企业被从“新创工业知名品牌”拟授予名单中拿下。

  据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典型案例

  9月2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布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常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2014年5月20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常某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常某某由原告陈某某直接抚养,被告常某每月支付婚生子常某某抚养费1000.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被告每月可探视婚生子常某某,原告陈某某予以协助;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负担。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1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告知若不按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常某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义务,市北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常某迫于压力,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案件款人民币11000元,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案例二:申请人执行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

  执行申请人朴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30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4.75万元。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11月14日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崂山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办案人员经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案件现无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报送为失信人条件,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清欠款,并一次性付清欠款14.75万元,案件顺利结案。

  案例三: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窦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需要乘坐高铁、飞机出差,苦于其有失信记录买不到票,因此其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履行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刁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刁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平度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审批,平度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履行义务,原因是其到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到其信用有瑕疵,不予放款,因此其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并履行义务,且承认了错误,平度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执结。

  ——本文载于2016年9月29日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