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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打官司可以请人代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5日

  1、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规定、或未成年、或没有时间等等,可以由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如何诉讼?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必须由法定代理人(即法律规定的代理人)代理诉讼。

  3、哪些人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明确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同意的。

  4、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代理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5、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同时委托几个人代理诉讼?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诉讼。

  6、委托代理人有权代理哪些?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有以下两种:(1)一般代理权限: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2)特殊代理权限: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特别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7、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参加开庭?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再出庭诉讼,但是离婚案不满10周岁的儿童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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