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深入开展,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9日,日照中院在五莲县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现场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总结近阶段人民法庭工作,分析问题短板,进一步部署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中院副院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岚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德,五莲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山世增参加有关活动。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岚山区法院巨峰法庭、五莲县法院街头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档案和“一庭一品牌”机制建设情况,实地学习了两处法庭的创建经验做法。巨峰法庭、街头法庭负责同志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专题授课,中院人民法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民一庭员额法官解读了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考评体系,并针对具体创建举措提出优化建议。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也是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全市法院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延伸职能推进源头解纷的能力、发现问题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的能力,创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枫桥式人民法庭”特色品牌。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组织保障引领法庭发展方向。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坚持“全面创建、竞标争先”的工作思路,对重点创建法庭精准培育,对标对表争先突破;对后备梯队法庭通过“交流学习、结对帮扶、挖掘潜力”等方式,补足短板、提升效能。要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合力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困难。二要抓实重点工作,以依法履职促推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开展纠纷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格局中,完善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主管机关、行业协会等基层治理力量的合作。有效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调解平台,推动将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纳入多元调处主体。狠抓落实执法办案,牢固树立“尽可能一次解决纠纷”的理念,紧盯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裁定再审率等重要指标。积极践行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对涉重点产业、重要项目和重大决策、复杂、敏感、群体性案件的风险评估与预判,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三要关注群众感受,以良法善治筑牢公平正义防线。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质化、常态化发挥诉讼服务站、诉调对接室功能;全面落实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庭审等“全流程”诉讼服务应用;深化繁简分流,加强巡回审判、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典型案例发布等。四要坚持强基导向,以品牌建设激发创建活力。强化人民法庭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智慧化法庭建设,建立符合人民法庭特点的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完善业绩考核机制;以推进“一庭一品”项目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特色、地域优势,打造一批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日照中院人民法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各区县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