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与日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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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09日
基本案情
原告临沂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存在合作关系,相互多次进行资金帮助。2021年3月25日,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78 649 142.02元。4月19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78 649 142.02元,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在开庭前,被告提交答辩状,承认借款属实,但因企业经营困难无力还款,请求给予调解。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5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告还款事宜以及违约情况作出了约定,案件在正式开庭审理前即顺利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涉营商环境中小企业案件,因债务人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无力还款,采用“放水养鱼”方式,通过债务人先行偿还部分借款,后续进行分期偿还,给予企业“喘息”机会,而非机械办案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甚至濒临破产的局面。同时,又约定了如不按协议履行,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降低了债务人无限拖延履行的风险。且本案审理周期时间短,实现了快结快审,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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