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日照德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升新型建材”)于2004年1月15日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资金数额)3 000万元。该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日照市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2018年9月26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日照开发区法院”)裁定受理德升新型建材破产清算案。2019年4月19日,日照开发区法院裁定对德升新型建材清算转重整。
二、审理过程
德升新型建材作为具有相关资质以及成熟水泥生产技术的老牌企业,至破产受理时仍有合同职工近百人,同时,因企业性质污染较为严重,管委拟关停该企业并计划对厂区、厂房进行拆迁。为此,日照开发区法院决定对破产管理人宣告德升新型建材破产清算的申请予以暂缓处置,引导管理人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共识后在一定时间内多方招募重整投资人,最大程度盘活企业。在法院指导监督下,2019年3月26日,德升新型建材作为债务人,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书。4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德升新型建材重整。4月29日,德升新型建材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5月24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批准德升新型建材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人民法院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功能,积极化解产能过剩,保障地方就业稳定,并最终实现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的典型案例。通过重整程序,配合政府完成了厂区规划调整及搬迁事宜,并保留了企业生产资质,妥善安置了原合同所有职工,为企业后续异地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实现了企业破产零震荡,得到债权人、债务人、职工和政府的高度肯定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