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日照华远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华远海洋”)成立于2012年4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渔船配件加工。该公司被申请破产时处于停业状态,主要资产被查封,股权被冻结,已有多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截至2019年3月31日,被申请人资产27 027 625.92元,负债107 460 525.92元,资不抵债。经日照市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 2019年4月28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日照开发区法院”)裁定受理日照华远海洋破产重整案。
二、审理过程
因日照华远海洋海域属上级海洋督查事项,按照海洋督查整改期限要求,华远海洋海域应于6月底前有明确投资项目开工落地,时间紧、任务重。为配合政府完成海洋督察整改,日照开发区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制定了案件审理进程表,倒排工期,挂图推进,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及各债权人联系沟通,协同管理人公开招募具有项目落地能力重整投资人,努力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2019年6月6日,该案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各表决组全票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等,使一次债权人会议解决了全部问题。2019年6月13日,日照开发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华远海洋重整程序。2019年6月26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
三、典型意义
本案从裁定受理到结案仅历时47天,从重整计划实施到全部执行完毕仅13天,刷新了日照市破产案件审理的纪录,是集破产审判提速、服务大局、企业脱困重生于一体的典型案例。案件审理中,法院紧紧依靠政府支持,积极协同管理人,通过法律手段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迅速、高效地完成困境企业拯救、促进政府项目落地、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实现了企业、政府、债权人“三赢”,凸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功能与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