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物产来森龙投资,使森龙有了新的生机,让我们老职工看到了明天的希望。”前不久,备受关注的森龙橡胶破产重整案在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结,森龙橡胶历时7个月破产重整成功,老职工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针对土地、厂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无消防验收,以及厂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招工困难等情况,五莲县人民法院与政府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对破产企业本身存在的资产瑕疵、投资人投资障碍以及后续经营稳定等进行逐一解决,为破产重整奠定基础。最终成功招募到世界500强企业旗下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成功后一年内可吸引投资4.5至5.5亿元,新增400余个工作岗位,且企业原有员工工作均予保留,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共赢局面。
森龙橡胶的重获新生,是五莲县人民法院推动破产审判效能提升、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积极打主动仗、出组合拳,以盘活资产存量、妥善安置职工、促进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将司法手段与现代市场运作手段相结合,实现了破产案件审理“零震荡”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破产审判不是法院的“家事”,调动各部门力量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才能加快破产清算和企业重整步伐。立足审判职能,该院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成立国有企业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吸纳法院、信访、财政、人社、国土等18个成员单位,形成破产审判合力,协调配合做好破产资金拨付、职工权益审核、财产处置等工作,为破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于解决推动土地变现、腾空公有住房,职工安置这一大难题,该院经与县政府多次沟通,推动县政府制定出台《五莲县为腾空破产企业职工居住公有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暂行规定》,集中建设部分限定套型面积的保障性住房,按房屋成本价或廉租房租金,售卖或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职工。目前,8家破产企业408户职工已入住保障房。同时,为解决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的职工就业问题,针对部分债务人虽资不抵债,但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情形,法院依法保障企业不停产。
为让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和公平保护,该院大胆探索实践,创新破产企业重整方式,采用“共益债式投资+总承包垫资续建”重整模式,即投资人向债务人提供借款来维续其生产、续建项目,债务人获得现金流后重新激活生产建设、实现收益,提升企业资产整体价值,投资人从恢复经营收益中收回本金及获得收益,最大限度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权益。
与此同时,针对破产企业土地大多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实际,该院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收回土地、处置地上附着物等有关问题的建议》,由县国土部门先将土地收回储备,县财政先行拨付资金兑付职工权益,最后统一处置土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为全县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套打在破产重整案件各个关键点的“组合拳”,带来的是“濒危企业”的重获新生和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3件,其中破产企业重整成功2件,盘活资产4.3亿余元,释放土地资源1270余亩,安置职工1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