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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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9日 |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杨培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围绕区委“一二六五五”工作思路,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53件,同比上升13.9%;办结4603件,与2013年基本持平;结案标的额12.8亿元,同比增长6.7%。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09件,判处罪犯553人。一是依法严惩涉黑、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审结80件164人,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了王海岩等3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13项罪名的犯罪团伙,王海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10件12人,确保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其中,市政府史志办原主任王登林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集中宣判了“毒豆芽”、“毒豆腐”、“假羊肉”、“假保健药”等一批案件,对3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276名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309件,其中调撤结案率31.9%。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16件,医疗纠纷41件,商品房买卖案件54件。有力维护公序良俗,审结离婚、析产继承、子女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365件。依法促进劳资和谐、保障民生,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4件。稳妥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审结515件,结案标的额2.47亿元。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914件,同比上升71.5%,结案标的额5.8亿元,同比上升54.1%。 (三)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结行政案件23件,审查并执结行政非诉案件29件。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对行政相对人的起诉均做到依法受理。在案件处理中,注重发挥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作用,成功化解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谭某与其所在诊所发生劳动争议,该诊所不服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处理决定,分别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该诊所申请注销原医疗机构登记,在原住址又注册了新诊所。谭某起诉区卫生局要求其撤销对原诊所的注销登记。我院针对实际情况,组织区卫生局、谭某、诊所经营人张某进行三方协调,最终张某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两起行政案件和一起民事案件一并得以妥善解决。 (四)大力提升执行成效。全年执结各类案件933件,标的额3.12亿元,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和涉民生案件。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对3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有效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执结标的额980余万元,执行积案同比下降八个百分点。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惩戒力度,通过区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700余条,将774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库,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全年共有2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迫履行了法律义务。 二、坚持围绕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强化提升市区职能。认真贯彻区委关于提升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提升市区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建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创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等六个方面,按照制定的工作进度和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拓展司法服务领域。一是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包靠制度。为阳光100、江南怡景等多个建设项目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了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出台专门的司法保障意见,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收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三是积极落实“第一书记”驻社区帮扶制度,筹措资金为梨园街道后栾社区安装监控设备、购买法律图书、配置公用垃圾桶等;积极开展党员干警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得到了帮扶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诉调对接工作再创佳绩。加强医患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共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6件,标的额130余万元。2014年9月28日, 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上,我院报送的《医患纠纷衔接解决机制探索》案例被评为中国调解高峰论坛10件最佳典型事例之一。市委政法委对该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刊发。二是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积极推进信访责任制、信访信息化和信访机制改革,探索诉访分离,将涉诉信访案件纳入到依法治理和信息化管理的轨道,通过领导值班接访、信访听证和再审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理。一年来,共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20起,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0余万元。 三、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一)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了审判流程手机短信公开平台,在案件流程的主要环节同步发送相关信息3600余条。坚持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经常化,共进行庭审网络直播24次。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495篇,并同时公开在区法院门户网站上。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山东奎文法院”,微信公众号“公正奎文”,加强与网友的互动交流,解疑答惑,搭建起法院与当事人和社会群众之间的信息纽带。 (二)稳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组织有主题、有宣讲的“法院开放日”活动,1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和社会群众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审判的公开、公正。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化,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随机抽取”和“相对固定”相结合的原则,将全部陪审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实行分类管理,进行单独考核。为陪审员订阅《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加强对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全年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7%,居全市法院首位。 (三)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公正司法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就转变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等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改进措施。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调研视察活动3次,邀请17名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014年11月,邀请区政协社会法制委专题视察司法公开工作,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13名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评查法律文书,对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落实。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采纳检察建议4件,对检察机关抗诉的1件案件依法进行了改判。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采访、报导重大敏感案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建立起公众与法院直接对话的平台,接受监督的方式更具开放性;开通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网络举报中心,畅通原、被告等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渠道,着力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四、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08条,梳理出“四风”问题106个,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22条,真正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措施及整改清单,对16项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并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活动的开展,干警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完善司法权力监督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十个不准”要求,开展司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对重点岗位的约束机制、重点案件的监督机制和重点环节的管控机制,公示廉政风险节点,加强源头预防。积极配合上级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2014年11月顺利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的首次司法巡查。 (三)提升审判管理质效。改革审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审委会宏观指导和分析研判作用,发挥审管办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完善动态跟踪监控机制、审判质效通报机制和评估机制,建立审判绩效分析机制,实现审判效能实时分析。开展案件专项检查和重点评查活动,共抽查卷宗1442件,对18件不合格卷宗予以退回整改,以查促规范,以评促质量,保障了全年审判质效稳步向好。 各位代表,2014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凸显,部分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状况堪忧。二是法院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与社会沟通联系还不够,少数群众对法院工作还不了解、不理解甚至有误解。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弘扬法治魂,共筑中国梦。区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下工夫,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下工夫,在服务创新上下工夫,在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工夫,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依法治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2015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学习贯彻。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的目标、内涵与实质要求。准确把握《决定》中涉及司法改革的具体思路,把区法院工作实际与司法改革目标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把上级精神自觉运用到司法审判的具体工作中。 二、抓职能落实。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抓好案件质量与效率。继续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根据案件类型把握办案重点,刑事审判着力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奎文建设;民商事审判着力保障社会发展、促进经济秩序稳定;行政审判着力保障当事人诉权、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着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现,促进公平正义。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在审判实践中推进法治奎文建设。 三、抓服务创新。围绕区委2015年工作思路,树立司法服务大局理念,为全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提升市区方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提高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实行远程视频接访、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继续完善审判流程、法律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快金融审判庭的设立,为全区金融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抓队伍建设。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杜绝“四风”问题。继续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立现代司法理念,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观,在全院形成实干、创新、贡献、清廉的良好氛围。抓好对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媒体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五个能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民法院事业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建设现代化中央商务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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