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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4日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9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培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奎文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法治奎文、平安奎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7194件,结案7296件,同比分别上升25.1%和58.5%,案件结收比达101.4%,法官年人均结案114件。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到我院旁听了一起行政案件庭审。8月份,参加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的全体代表到我院驻廿里堡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现场观摩。省高院院长白泉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等领导同志先后到该工作站调研指导。

  一、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59件,判处罪犯697人,同比分别上升48.5%和26.4%。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176件216人;严肃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结7件8人;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审结2件8人,涉案金额6500余万元;依法严惩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15人。对初犯、偶犯、从犯以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宣告缓刑322人,单处罚金8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

  (二)定分止争妥处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4539件,同比上升37.2%,调撤率为35.3%。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畅通绿色通道,及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加强人身权、财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45件;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3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结产品质量侵权案件27件。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5件,保护了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涉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30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

  (三)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41件,同比上升78.3%。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1件,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2件,行政机关败诉率7.3%。充分利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成功和解27件行政案件,有力促进了官民和谐。落实和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助推经济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414件,结案标的额近11亿元。强化金融案件专业化、集中化审理,在全市率先设立的金融审判庭已内部试运行。向金融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对2015年度金融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依法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积极调处涉企纠纷,关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妥善审理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转让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20件,审结涉企租赁、承揽、运输合同纠纷案件37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置涉企纠纷,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涉及的纠纷,力争以调解方式化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实行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案,全年共结案1662件。前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鉴定程序,将鉴定程序前移至立案阶段,在立案阶段完成证据交换、司法鉴定等庭前准备工作,一次庭审成功率达95%以上,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纠纷。实行金融审判送达保全排期与审理一体化,案件审限平均缩短了30天。

  (三)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出台《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法官联系街道、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8个街道20个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打造诉前解纷合力平台,共参与指导化解纠纷320余件。重点完善了驻廿里堡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的功能建设,已有近20家省内外政法机关到该工作站调研学习。依托奎文调解中心,做好医患纠纷和保险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全年共诉前化解医患纠纷6件、保险纠纷46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依托信息化高效服务群众。深化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打造集约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15年5月,为保障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在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智能排队系统,规范了立案秩序,提高了立案效率,当场立案率达到99%。在每个服务窗口设置了评价系统,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可以同时给予评价。在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分别设立了便民服务室、视频旁听室和远程视频接访室,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当事人可以免费打印、复印、扫描、收发传真邮件,观看同步庭审,进行远程视频接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院诉讼服务中心、廿里堡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等设置六处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便于群众查询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并可以当场打印裁判文书,还可以用于律师电子阅卷,律师通过申请获得电子查询码后,凭码在电子触摸屏处查阅相关案件电子卷宗。

  (二)强化胜诉权益保障。综合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2223件,同比上升138.3%。对2600余件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争取各方协助,充分利用“点对点”查询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共查询银行账户3085个,冻结219个,实际冻结金额1683万元。强化执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将1436名“老赖”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促使自觉履行债务296万元。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17人。与检察、公安联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活动,移送公安机关5件7人。

  (三)做好涉诉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健全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处理信访案件124件,化解114件,化解率92.3%,与东关街办共同成功化解了多年赴省进京上访的孙玉臻案。坚持有错必改的原则,对21件案件进行了审查,提起再审案件5件。加大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益,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措施,共为确有困难的6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万余元,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向符合救助条件的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余元。

  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院主要负责人带头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一封公开信活动,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涉及潍坊国际创意港建设的五起房屋倒业案件的强制执行。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处理检察建议6份。

  (二)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常态化建设。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办案流程信息公开等工作。3月20日,市人大法工委到我院调研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我院该项工作的开展。全年网上公布裁判文书8849篇,在省、市法院网上直播庭审案件56件,微博庭审直播6件。利用户外大显示屏和微博微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批156人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5月19日,奎文区德信现代学校20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审理。

  (三)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工作。优化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机制,扩大选任范围和规模,拓宽陪审案件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水平。10月22日,我院对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39名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入职宣誓仪式。对人民陪审员定期进行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为其订阅全年的《山东法制报》,增强其履职的能力、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对履职不力的陪审员实行退出机制,共有29人被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5.3%,有效促进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司法公正。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一)狠抓司法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提振队伍精神状态,激发全体干警的爱岗敬业意识。正风肃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 “六难三案”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办案环节,以及庭审、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各项程序。在全院推行“四心”工作法,做到了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巩固廉洁司法防线。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廉情预警和审务督察机制。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大标的案件进行实时监督。严格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三)强化业务能力培养。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全方位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通过选派锻炼、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学习、老法官传帮带等形式,提升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司法实务水平。组织法官参加各类培训56人次,组织示范庭审观摩活动,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开展法院与法律专业院校共建活动,11月13日,潍坊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我院挂牌。

  各位代表,2015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执行的实际到位率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案多人少压力依然很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为建设现代化中央商务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2016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能,服务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执行工作实效,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做好金融审判庭的挂牌运行工作,为金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促进辖区经济平稳发展。

  (二)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注重保障民生,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站和社区法官联系点建设,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提升便民利民水平。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继续加强法院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等各方监督,对人大代表等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

  (五)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法官队伍在新形势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法院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强烈的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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