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工作报告

奎文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6日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8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  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区委“一二六五五”思路举措,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49件,同比增长5.81%;办结4715件,比2012年多120件;结案标的额近12亿元。

  一、以服务大局为立足点,能动司法有作为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和全市金融中心的目标,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转调创”提供司法支持。审结银行借款、保险、典当、票据、担保追偿等金融商事纠纷533件,标的额3.7亿元,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到126件。以规范民间资本流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依法稳妥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全年审结民间借贷纠纷621件,标的额1.7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6.6%和153%。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法律支持,不定期走访企业近100家,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200余次。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诉讼调解、执行和解、“活查封”等措施,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妥善做好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审结了潍坊第三产业开发经营总公司、潍坊傲龙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服务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区招商引资活动,及时出台《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保障服务措施,为招商工作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围绕滨海奎文工业园建设,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滨海加快开发的意见》,明确“法院跨前一步服务重点项目”工作方针,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增强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为万达广场、阳光100等多个项目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服务社会管理扎实有效。充分发挥司法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的作用,先后向金融企业、医疗机构等发出司法建议12份,均被采纳并进行了认真的改进落实。为缓解保险纠纷案件上升较快的态势,区法院主动与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由保险协会在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设立保险行业调解中心, 让具有丰富保险行业知识的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实现了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衔接,保险纠纷诉前调解率近40%。中新网山东频道、潍坊电视台、齐鲁晚报、潍坊晚报等媒体相继作了宣传报导。

  二、以矛盾化解为突破点,公正司法有成效

  宽严相济惩犯罪保稳定。审结刑事案件377件637人,同比分别下降25.9%和18.2%。积极参与“安民行动夏季攻势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两抢一盗”和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上述案件133件193人。如王某某等15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几十人在公共娱乐场所持械群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古某某等12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一案,被告人故意生产销售大批量病死猪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上述两案2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加强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已审结案件9件14人,其中3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确保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409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

  加强互动解争议促法治。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5件,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3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原告撤诉82件,占结案总数的96.5%。如苏某诉市某局不履行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法定职责的案件,采用“多手段、多渠道、多层面”的协调方法,原告撤回起诉,矛盾顺利化解。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件,有力维护了行政权威。增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召开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2次,有效预防和化解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争议。

  完善机制化信访建和谐。继续推行完善院领导和中层负责人每周两天在信访窗口值班的接访制度,共现场接访168人次,初访化解率达80%以上。2013年信访案件数和信访人数同比下降17%和23%。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8件,妥善化解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和长期未结信访积案24件,依法惩治非访、闹访行为,为全国“两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大活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以利民惠民为出发点,民本司法有进展

  优质高效解纠纷惠民生。注重调判结合,维护涉案民生。审结民商事案件3110件,结案标的额8.32亿元。妥善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513件,婚姻家庭案件380件,劳动争议案件140件,及时维护了涉案群众的合法权益。案件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上诉率和上诉发改率同比分别下降6.7%和5.3%,结案周期平均缩短21天。继续深入推进大调解格局构建,切实加强对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会、社区等组织的业务指导与协作,引导诉前、诉中调解案件970件,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的占23.2%,其中成功调解医患纠纷22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强化执行破难题维权益。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胜诉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1027件,标的额3.34亿元。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起诉讼失信典型案例,将9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法院信息库,1人被限制出境,13人被限制银行贷款或招投标,对22人实施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如青州某建筑公司因失信被限制招投标业务,影响经营发展,被迫一次性偿还欠款近80万元,3件案件得以同时执结。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建设,全年快速查询1390人次。设立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及时妥善执结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追讨拖欠工资、追索赡养费和抚育费等案件217件,执行到位1600余万元。

  拓展职能强服务促便民。加大速裁便民工作力度,全年办理速裁案件146件,占民事案件的7.1%,平均审理期限13天,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主动参与“包居联万户、为民办实事”活动,为社区和居民在法律服务、困难帮扶等方面提供了积极的帮助。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出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奎文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法律咨询、宣传板报巡展、法制讲堂进校园、到社区联系点开庭等形式,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近10万元,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四、以固本强基为着力点,规范司法有力度

  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制定《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办法》,加强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的管理和监控。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为依托,利用电子显示屏、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及书面材料每月通报收结案数、调解撤诉率等10项指标数据,实时掌握审判运行态势,科学评价工作业绩。实行庭审质量和案件质量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检查,共评查案件4715件,庭审320件次、裁判文书1032份,其中优良率达98.3%。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四风”和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注重司法作风建设,集中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四个强化”,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红色革命纪念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切实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稳步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民主水平。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对审执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00余人走进法院。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人数增至47人,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7件,陪审率达58.7%。

  诚恳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意见建议。通过组织中层干部旁听人大报告审议,院长定向走访联络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积极整改落实,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落实抗诉案件审理、检察建议办理等工作机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

  各位代表,2013年区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有7个集体和1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各项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作风与规范司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法官群众观念不够强,态度不够热情,言行不够规范,办事不够严谨,司法作风尚待改进。二是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个别法官知识更新能力不强,应对新形势、新法律经验不足。三是司法资源与社会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2013年,全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7件,其中,审理法官个人结案最多达212件,执行法官个人结案最多达187件,案多人少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四是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关心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一年。宏图绘就,重任在肩。区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发扬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着力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2014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能动司法,力求在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妥善处理好经济转型升级、企业改制、商品房买卖、中小微企业等涉诉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保障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金融功能区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奎文区作为全市金融中心的定位,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务实、稳妥高效地处理好重点工程推进、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推进“富裕奎文”建设。

  二是狠抓执法办案,力求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贡献。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诉讼调解和协调,有效化解民事、行政争议,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取得更大进展。以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注重对敏感案件、热点问题的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强化司法公开,力求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突破。依托“三大平台”建设,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庭审微博直播常态化,提升司法透明度。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言人宣传法院工作。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社区群众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拓宽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在提升队伍素质形象上有新进展。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改正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把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作为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健全职业保障,提高干警职业尊荣感。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牢记责任、谨记使命,开拓创新、忠实履职,为加快建设“五个奎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法院门户网站链接网址:

  http://www.wfzy.gov.cn/wffyw/platformData/infoplat/pub/kwfy_2763/shouye_16503/index.html

  2、法院微博:山东奎文法院

  3、法院微信:公正奎文

  4、新闻发言人:行政庭庭长姜波为区法院新闻发言人

  5、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适当高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审判任务重、辖区人口多的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本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注意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6、四个强化: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

  7、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