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潍坊中院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工作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9日

  5月16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推进会在高密召开。潍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树政出席会议并讲话,高密市委副书记万丽出席会议并致辞,中院党组成员、高新区法院院长杨维波,高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松青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怀礼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中院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以及高密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上,高密法院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发言,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高密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专题片,并现场参观学习了高密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

  会议认为,全市法院以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坚持严格选任、科学管理、抓好履职,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增选人民陪审员586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098人,与基层法官人数的比例为1.2:1。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今年1至4月份陪审率达60.8%,同比上升25.3个百分点。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院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实现了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基层法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高密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陪审+陪调+陪执”模式,人民陪审员年均协助送达、调解、执行案件600余起;青州法院组建省法官学院教授、资深法官、老陪审员为主体的教学团队,高新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订单式”培训模式,加强陪审员岗前培训,等等。

  会议指出,全市人民陪审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人民陪审员数量仍然不足、陪审率总体偏低、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经费保障制约陪审工作发展和陪审员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五个方面。各法院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更好地促进人民陪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一是要着力在提高人民陪审员管理水平上下更大功夫。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5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倍增计划”;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增补机制,逐步增加人民陪审员员额比例;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条件,畅通进出渠道。要积极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人民陪审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记”;全面推广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实现随机抽取、开庭排期、业绩档案自动生成等一体化运行模式。要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把庭审技巧、纠纷调解、信访调处等作为学习培训的必要内容;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优秀人民陪审员的“传、帮、带”作用。二是要着力在强化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做到能适用人民陪审员的尽量都适用陪审员参与审理,确保尽快实现省法院提出的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80%、中级法院参审率30%的任务目标;落实分类随机抽取制度,完善均衡参审机制,有效杜绝“忙闲不均”等现象。要进一步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责范围,让他们更多地参与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和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做好协助、监督、见证执行工作以及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桥梁作用,鼓励人民陪审员定期走访联系街道、社区,主动参与民调,参与法制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自身建设,务必尽职尽责,始终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务必加强学习研究,潜心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个人履职能力;务必遵守陪审纪律,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务必注重规范着装,做到着装正式、简洁、整齐。三是要着力在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上下更大功夫。切实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及早沟通,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先处理好本职工作;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责以及权利,保证他们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审判权;在生活上关心爱护,工作上积极支持,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办公、休息场所。要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经费保障,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人民陪审工作经费保障计划;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要求,以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施行和正常运转。要以科学的考核激发陪审工作热情,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机制,全市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的案件数至少要达到10件;建立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互评机制,评价情况分别记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考核档案。

  会议强调,要努力为人民陪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努力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齐抓共管,积极争取各方关注支持。要把人民陪审工作摆在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落实;建立“白皮书”报告制度,各法院每年年初向党委、人大汇报上一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遇到的困难和瓶颈问题。二是坚持协调发展,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中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考核和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实行月通报制度;各基层法院要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工作内部考核机制,把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纳入对业务庭室的考核内容。三是坚持宣传引导,切实增强社会认同。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真正让社会各界认同、支持人民陪审制度;依托“司法公开网络平台”等载体,选择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运用视频直播、微博直播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人民陪审工作,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了解人民陪审工作、尊重人民陪审员”的良好氛围。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电话:0536-8189013 邮编:2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