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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饰两角设骗局 法网恢恢食恶果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4日

  现年31岁的杨某在缓刑期内精心策划骗局,以高收入回报为诱饵诱骗女性,自己分饰两角、自导自演,白天在企业上班,晚上则冒充“高富帅”骗财骗色。近日,潍坊市寒亭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1万元。

  据了解,家住潍坊市寒亭区的被告人杨某,中专文化,是当地一知名企业的职工,曾因犯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于2012年8月30日被寒亭法院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自2015年5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杨某使用多个微信号,编造多重身份,通过“礼仪模特演员群”等微信群发布介绍高端包养、伴游客户的虚假信息招募“外围女”,后再以需要收取制约金为由,对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总金额141.9万元。

  据被告人杨某交代,2016年夏天,自己在加入的一些“礼仪模特演员”微信群中发现,经常会有人发招聘“外围女”的信息,所谓“外围女”就是那些靠陪有钱男子吃喝玩乐从中获取高额报酬吃青春饭的女性。杨某琢磨着这些女子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即使受了骗也不会报警,于是产生了想骗骗她们的邪念。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为了骗取这些女子信任,杨某从网上购买了多个手机电话卡,用多部手机注册了多个微信号,均设置为女性头像,自己先是充当“中间人”,以每月3万到50万不等的高额报酬陪“高端客户”8至10天玩乐为诱饵,在网上或群里发布应招“外围女”的消息。在与同意被包养的女子聊天时,杨某通常会跟她们说客户来自北上广及山东,并会将一些从网上下载的有大量现金的图片发给这些女子,以诱骗她们一步步上钩。在与这些女子谈好价格后,为防止她们毁约,杨某要求被骗的女子按照包养费10%的比例先交保证金给他这个中间人,如果失信,就扣掉她们的保证金,如果事情办妥了,则承诺将保证金再退还给她们。

  除了饰演“中间人”,“高端客户”是杨某的另一个角色。杨某以客户需要为由索要受骗女子的照片,如果遇到长相漂亮的,自己便起色心,引诱受骗女子选择山东“客户”,而这个山东“客户”正是杨某本人。很多被骗女子为了赚取高额报酬,不惜路途遥远,自费乘坐飞机前来山东约见所谓的“高端客户”。因杨某白天上班没时间,一般选择晚上去酒店赴约,下班后的他脱下工装摇身一变成所谓的“高富帅”。在达到骗色目的后,杨某会紧接着离开酒店,然后再以“中间人”的身份通知被骗女子,以客户很忙为由让其先回去。

  期间有的女子发觉被骗,索要保证金,他便以各种理由推拖,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时间长了,有的被骗女子便放弃追索,如果遇到要得急的、毫不客气的女子,为防止对方报警,杨某则视情况返还一部分。杨某精心设计的这个骗局屡试不爽,先后诈骗重庆、河北、海南等全国各地受害女性多人,诈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不等,诈骗总金额141.9万元。

  另查明,因一被骗女子报案,2019年5月19日,被告人杨某在潍坊市寒亭区某酒店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后,其使用的华为手机、苹果手机及银行卡被查获,银行卡内诈骗所得款项16.23万元被依法发还王某等14名被害人。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亲属代为向卿某等6名被害人退还赃款13.49万元,被告人杨某使用的微信号内资金3.61万元被依法冻结。

  寒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微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杨某系缓刑考验期间内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撤销前罪缓刑,与前罪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1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杨某的手机及银行卡,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杨某使用的微信号内冻结款项3.61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追缴被告人杨某违法犯罪所得108.56万余元,并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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