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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8日

  公诉机关:高密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陈某等

  【案情摘要】勃贝雷有限公司、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克里斯蒂昂迪奥尔(法国)公司分别在我国申请注册了BURBERRY、GUCCI、LACOSTE、Dior商标,系上述商标的权利人。被告人陈某长期从事服装行业,为谋取利益,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大量购进标有BURBERRY、GUCCI、Dior、LACOST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明知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雇佣并指使被告人梁某等人通过微信对外联络销售给消费者,金额共计33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某居住地等处现场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BURBERRY、GUCCI、Dior、LACOSTE等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127947件,共计货值金额1200余万元。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安格洛联营公司、满景(IP)有限公司、特丽思控股公司分别在我国申请注册了“BOY LONDON”及图毓商标、斐乐、FILA、F系列商标、MCM及图毓商标,系上述商标的权利人。被告人张某从事淘宝网店销售,伙同高某等人,明知从陈某等处购进标有FILA等注册商标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指使被告人李某等人通过登录“全球限量抢购”“北美小哥哥秒杀”等淘宝直播账号及关联的“全球潮搭正品代购”“韩国代购boy正品店”等淘宝网店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66余万元。案发时,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BURBERRY等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44余万元。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大量购进并指使、安排他人对外销售,侵害了权利人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利益,销售金额巨大,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张某等人明知购进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指使、安排李某等人通过淘宝直播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巨大,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判决陈某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二天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案是一起通过利用微信、淘宝直播等新媒体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商品的典型案例。本案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分工严密,利用微信、淘宝直播等方式销售,犯罪成本低,销售金额大,隐蔽性强,取证较为困难。本案的裁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运用刑事司法措施,加大对知名品牌保护力度,严历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充分表明了我国严格履行国际义务对外国当事人给予平等、充分保护的大国担当,同时也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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