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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遇到自然灾害 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担责缘由——特性提示说明不到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农户种植的玉米确实出现减产情形,而公司生产出售的种子也确实无质量问题,对涉及农户和种子经营者、生产者三方合法权益的案件,如何在既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的情况下案结事了是关键。

  ■【案件简介】

  某农资公司出售的玉米种子包含泰安某种业公司生产的DH653型号。2020年4月,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分别购买了该型号的玉米种子。经某农资公司业务员确认,几人购买数量为刘某甲45袋,刘某乙53袋,刘某丙140袋,刘某丁30袋。某农资公司认可每袋种子50元,有购买10袋赠送1袋的优惠。

  在DH653种子外包装袋上注明的风险提示表示,只对种子质量负责,因气候病虫害及栽培不当等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均不负责;品种种植地勤、密度、土壤肥力、管理水平的不同及受温、湿度因素的影响,其产量水平、株高、穗位及生育期均有所不同,因此本袋标注的数据图片仅供参考。一袋种子4200粒,基本一袋种子种一亩地。

  高密市已连续多年干旱,但去年7月份,高密市阴天数11天,降水143.3毫米,8月份,高密市阴天数15天,降水462.3毫米。9月份,因为大规模出现玉米棒顶秃顶、玉米粒稀疏等减产情况,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刘某甲五人向高密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某农资公司销售的玉米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因不服该局形成的现场勘察结论,又申请进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邀请潍坊市农业农村局的3位专家进行田间鉴定,查明种植密度均在4000株/亩左右,管理方式同往年。通过对DH653玉米种子抽样调查,得出结论为:种子纯度符合标注指标;该品种授粉不良,果穗秃顶与品种特性、多雨寡照均有关系;参考该品种审定公告中的特性,估计减产22%左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甲等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高密某农资公司赔偿损失,泰安某种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高密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农资公司和泰安某种业公司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被告承担50%的责任。以购买10袋赠送1袋和一袋种子种植1亩为基础,推算出刘某甲种植44亩,刘某乙种植49亩,刘某丙种植88亩,刘某丁种植30亩。按每亩4000株计算,一株穗粒数减产22%为113.74粒,以千粒重351.5克亩产损失约160千克,另分别加上购买种子费用的22%,由原、被告各承担50%,最终法院判决,某农资公司和泰安某种业公司共同赔偿刘某甲9900余元、刘某乙1.1万余元、刘某丙1.9万余元、刘某丁678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残缺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第十九条规定,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是以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第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者的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四十六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该案中,几位原告购买的DH653玉米种子是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经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某农资公司和泰安某种业公司是合法销售公司和生产公司,且经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邀请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及鉴定人员出庭陈述,原告购买的DH653质量合格。但根据法律规定,二被告应向原告提供种子的主要性状,而DH653外包装袋中并无该品种是耐旱或耐阴雨的特性提示,某农资公司也未向原告提示说明,从而影响了原告是否购买的选择权,对原告的损失二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鉴定DH653品种授粉不良、果穗秃顶与品种特性有关,且估计减产22%是品种特性、多雨寡照两个方面造成,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被告承担5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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