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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05期 张店法院五步走加强简易程序适用力度
  • 作者:刘芳莉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第5期

    张店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5年05月13日    

张店法院五步走加强简易程序适用力度

        近年来,张店法院加强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工作经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告知、释明和宣传工作,引导、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矛盾纠纷。对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且不违反法律及司法解释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依法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二是建立完善案件繁简划分、案件分流标准和流程,切实加大立案阶段繁简分流工作力度。立案信访局在立案时根据案件性质、当事人争议焦点等情况,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和甄别筛选,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做到应简必简。

       三是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速裁机制的探索、实践力度,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小额诉讼案件,实行速裁审理。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设置“小额诉讼程序”后,交通事故审判庭成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多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也为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全面适用积累了经验。

       四是严格限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的条件。对确需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由独任审理的法官制作裁定书经庭长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并报送立案信访局更正备案。立案信访局负责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全流程节点管控,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未经审批自行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予以追究问责。

       五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支持,制定了《张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的规定》,将简易程序适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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