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法院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法院机关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保持良好秩序和安全; (二)做好对警械、服装和办公设施的登记、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车辆的管理和调配,确保审判工作用车; (四)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管好本院财务工作; (五)抓好档案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对档案的装订、归档、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本院各类材料的打印、复印及办公用品的保障工作。 政工科职责 (一)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新进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干警的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作; (二)负责本院组织人事工作,配合上级法院及地方有关部门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法警警衔及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立案庭职责 立案审查工作室职责范围: (一)审查各类案件的起诉(含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特别程序案件),申请执行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确定预交诉讼费数额,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查手续,对刑事公诉案件,审委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上进行登记,对管辖权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再审案件进行听证。 (二)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各类案件向各业务庭移送的工作; (三)在决定立案的同时,确定案件适用的审判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 (四)在决定立案后确定排期开庭时间及地点和审查再次开庭的排期; (五)在决定立案的同时,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听证通知、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六)填写立案审批表和立案卡片及《立案登记表》等表格; (七)对当事人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及当事人在起诉时一并提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同时向申请人送达; (八)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庭审辅助工作室职责范围 (一)按照确定的听证或开庭时间及地点,准备审判法庭,作好担任法庭记录的派员准备,统一管理、调配、安排速录员的工作; (二)审理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三)负责各类案件的催办工作,并将催、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四)负责办理结案登记、机关业务庭的结案卷宗装订; (五)负责上诉案件的审查、登记、通知上诉人交纳上诉费等工作; (六)负责办理各类延期审理案件的呈报审批事项; (七)负责移送上诉案件移送及返回案件的登记与转送工作; (八)负责中级法院发放的各类机要文件的登记转移送工作; (九)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调查执行工作室职责范围 (一)负责执行各类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的裁定; (二)负责移送上级法院裁定移送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案件; (三)负责送达各类保全案件的法律文书; (四)负责办理在执行各类裁定过程中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制裁决定的有关事宜; (五)办理督促程序案件 (六)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刑事审判庭职责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事犯罪案件。 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我院民事审判业务指导、研究工作,并审理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和较为疑难、复杂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 (一)审理辖区内影响较大的商事案件; (二)审理破产纠纷案件; (三)总结和推广商事审判工作经验。 民事审判三庭 审理赡养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第一审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职责 (一)审理由本院立案的,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审查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已生效的非诉讼行政案件; (三)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 (四)总结和推广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审判监督庭职责 (一)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发回重审案件; (二)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再审案件;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及刑事抗诉再审案件; (三)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 (四)案件评查。 执行局职责 (一)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执行国家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 (三)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四)执行外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研究室职责 (一)做好司法统计,全面掌握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编写简报、文件、报告、布告等各种综合材料,便于领导掌握工作信息动态; (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探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 (四)搞好新闻报道工作,宣传法制和法院各项工作;(五)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协助审委会做好业务指导 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职责
- 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 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 送达法律文书;
- 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 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 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
收活动以及执行死刑等。 技术室职责 (一)负责本院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负责办理本院委托鉴定、评估等手续。 监察室职责 (一)负责协助党委检查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的监督。 (二)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有无违犯行政纪律的情况。 (三)负责受理对本院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和对监察对象违犯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负责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条款教育。 (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抓好法违审判与执行的责任追究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决议。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做好机关党务,组织关系转接、按时收取党费。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 信访科职责 (一)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做好来访登记认真答复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 (二)对集体来访的重大案件,立即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负责安排院长轮流接访,做好院长接访记录、登记; (四)对当事人的来访,应当由业务庭答复的,及时与各业务庭室联系; (五)上级领导机关,涉及到信访案件材料,要回报结果的,及时与有关庭室联系,做好材料,按时上报,需有关庭室提供材料的,及时催办、呈报; (六)负责做好来信登记、复信工作。对当事人的来信,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转各业务庭室处理,并及时催办处理结果,必要时给当事人复信; (七)负责统计每月的来访人数、次数、来信件数,定期向领导汇报来信来访情况; (八)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职责 (一)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三)依法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参与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城郊人民法庭职责 审理所辖汶上镇、苑庄镇、寅寺镇、郭楼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南站人民法庭职责 审理所辖义桥镇、南站镇、康驿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次丘人民法庭职责 审理所辖次丘镇、刘楼镇、南旺镇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杨店人民法庭职责 审理所辖杨店镇、郭仓镇、白石镇、军屯乡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