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拥十年的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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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1日 | ||
相拥十年的伙伴 作者:陈淑峰 五月风,将树叶吹绿,将花儿吹红,将鸟的羽毛吹长,思绪也在五月的风中梳理得越发纯净。不经意间,相拥十年的她——我的伙伴《沂蒙司法前沿》迎来了十周岁的生日。 2003年,她在全市法官的期盼中诞生了,那时,我还是一个刚刚上路的年轻法官。是她,引领我摸索着审判,积累着经验;是她,指导我学习,研究司法的方法;是她,滋润我不断提升司法理论水平;是她,教会我为人处事,办理案件。她是那么可亲,贴近法官,贴近审判,贴近实务。在她的“诱惑”下,我成了她的信徒,她成了我的伙伴。她不仅帮我事业有成,还帮我解决了夫妻矛盾,对她,我心存感激。 那是去年春天的一个夜晚,我与妻刚吃完晚饭,妻的闺蜜赵医生提着大包小包来到我家。赵医生原在县医院外科当大夫,四年前,考入某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临行前,与县医院签订一份协议,载明脱产学习期间停薪留职,毕业后回县医院工作,医院给予补发三年全额工资。赵医生随后将自己的人事档案转入某大学。毕业后,县医院却以赵医生已将档案提走,编制已取消为由拒绝接纳。赵医生因读研究生丢掉“饭碗”的事儿,我听妻子说过。一见赵医生来家,我心想,肯定是想请我出面帮忙了。 果然,寒暄过后,赵医生一脸企盼地说:“陈法官,我去劳动仲裁处了,人家不管这事,合同明明订了,我得讨个说法,这样丢了饭碗,我不服!” 妻子望着“闺蜜”焦急的样子,也跟着帮腔:“合同明明订着补工资,回县医院上班,这么简单的事,你可得帮忙。 面对妻子和赵医生焦急企盼的目光,我解释了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后说:“这事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我确实帮不上忙。” 最终,赵医生失望地离开了我家。没想到,为此事妻子头一次对我生了气,不仅自己抱着床被子到另一间屋“闹分居”不说,还骂我没人味,抱怨我审了这么多年的案子,可轮到自己有事时却撒手不管。 夫妻冷战第三天,2012年第1期《沂蒙司法前沿》如期来到我身边。这期刊登的《因编制问题引发的人事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一文,恰恰与赵医生的遭遇相似。我心喜若狂,将刊物带回家,翻到这篇文章用红笔在标题下划了两道线,放到茶几上后,我悄悄离了家。 晚上回来,妻子做了满满一桌子菜并主动与我赔不是。妻说:“赵医生看了那篇文章了,不怨你了。没想到,你们法院系统还有这样的刊物,你找找,多拿些回来。”我偷着乐——知道是那篇文章起作用了。 从此,我发现妻子变了,一改往日爱看电视剧的习惯,在备完课,批改完学生作业后,不厌其烦地捧读《沂蒙司法前沿》。 今年3月的一个星期天,妻子的一位同事小刘找上门来,拉了一阵子家常后,方道出原委。原来,小刘的父亲刚刚被车撞死,且现场很惨。刘父先被一辆车撞上,又被后来的二辆车重复撞击、碾压,其他车都肇事逃逸,只有最后一辆车因撞击后失控又撞至道路中心隔离墩才留在现场。这辆车的车主是老王。小刘悲痛之余,想到了赔偿。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未作出认定,仅出了份证明,说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小刘找律师咨询,有的律师说让留在现场的车主老王赔偿,待其他肇事车辆归案后,由老王向其他逃逸人追偿;有的律师说,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告不着老王;还有的说,老王的车将已撞倒的刘父碾压,可能导致刘父死亡的后果,应推定老王有一定责任,让老王按比例赔偿。众说纷纭,小刘拿不准,就来咨询了。 没等我开口,妻子很有把握地说:“第一个律师说的对,二人以上分别侵权造成同一损害结果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老王的车和其他逃逸车相互作用,才致刘父死亡,在不能查到谁作用大时,推定共同过错,这些车都应互负连带责任。其他车逃逸了,老王就得先行承担。” “对,你说得对。”听了妻子合情合理的分析,我很惊讶,不禁问:“又是‘连带责任’,又是‘推定’的,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当然是你们的《司法前沿》了。”妻子俏皮地一笑:“你写的《久违的斑鸠》,还有一篇关于拍卖方面的文章我也看了,还行。”在我们夫妻俩相互“恭维”中,小刘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后,妻子便一直运用从《沂蒙司法前沿》上学到的各种法律知识为我“保驾”,成了我的“挡箭牌”。遇到有人求助时,妻为他们解答;遇到亲朋好友托我讲情时,妻就以法谢绝;路遇不平事时,妻就以法劝解。 渐渐地,妻又主动担起了学校里的法制教育课,还时常帮学校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在妻的努力下,校园内的伤害事故也减少了。 如今,妻已将我的《沂蒙司法前沿》按年度精心装订,“她”也成了我们夫妻的好伙伴,一直陪伴着我们俩。 我的伙伴——她,刚满十周岁,可谓“小荷才露尖尖角”,但我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通过全市法官的细心呵护和精心培育,她一定会茁壮成长。 乘着五月风,让我们携手同行,与她永远相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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