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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组织召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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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中院组织召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燕主持会议并向特邀监督员介绍中院工作基本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董中华宣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决定,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向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任书。

  座谈会上,部分特邀监督员先后发言,对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于晓东院长对特邀监督员对全市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于晓东院长指出,召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是法院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方面,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院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通过邀请特邀监督员视察法院活动、召开座谈会、定期推送法院工作动态等举措,为特邀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对新聘任的特邀监督员提出期望,希望监督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对法官的评价,及时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传递人民群众真实的声音。另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多向社会传递法治好声音,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前新任特邀监督员实地考察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代理申诉窗口、科技审判法庭、分调裁工作室等。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机关党委、审管办、宣传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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