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七年倾心付出 构建法治护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青未”行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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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 ||
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精心打造“青柠”普法体系、“青芷”性侵防护体系、“青橙”社会观护体系,成功构建起以少年审判为中心的“青未”系列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2022年8月,兰山法院少年法庭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并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在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青柠”普法 为青春注入法治力量 “‘青柠’外表清新,味道酸涩,一如懵懂的青春,‘青柠计划’就是用法律守护青春安宁。”日前,在兰山法院半程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兰山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苏雅楠向记者介绍。2017年5月,兰山法院联合多部门发起“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招募了209名具备从业经验的人员,实现全区182所中小学校普法教育全覆盖。 “青柠计划”统一编写《我身边的法律》普法教材,针对四年级和七年级设置校园普法课程,实行小班制授课,每学年每班4学时。将普法教育作为犯罪预防第一层级,以区域内青少年为目标群体,以中小学校为主阵地,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兰山法院半程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线下课堂上,记者采访到临沂北城小学五年级九班的刘朵朵同学,她兴奋地说:“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上课,这里的课程有很多插图、漫画和视频,比在学校学习更生动,让我们能更好理解法律。” 截至目前,兰山法院累计线下开课14755节,受教育学生超48.8万人。说起这些课程,北城小学教师杨建慧表示:“通过这些课程,孩子们能学到书本外的知识。我在家长群分享资料,家长们都支持孩子多接触。小学阶段良好的行为引导至关重要,能有助于预防青春期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 “青芷”防护 守护青春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四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威胁儿童案件11519起,平均每天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超过7起。“正因如此,为孩子提供专业课程来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极为必要。‘芷’是香味令人止步的草,‘青芷’是对美好青春的温暖守护,愿一切伤害因此停止。”在兰山法院半程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苏雅楠眼眶湿润地介绍道。 针对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的特点,“青芷”项目将性侵防护作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第二层级。兰山法院采用公益组织专业防性侵教材,以“一校一师”模式培训思政教师授课。在省法院少年办指导下,制作“小兔冲鸭”青少年普法系列漫画,同步做好低龄儿童法律启蒙教育。 2017年5月,兰山法院与“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合作,组建临沂市第一支专业防性侵讲师团队。2021年初,联合教体局、妇联等多部门发起女童保护基金山东临沂“青芷”项目并向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印发《关于开展女童保护“青芷”防性侵项目的通知》,同年5月项目正式启动。至今,113名讲师已在103所小学、幼儿园授课719节,受教育学生32086人,发放防性侵手册32086本。 “青橙”观护 精准呵护特殊群体 “大家看,‘青橙’和‘青柠’的区别在于中间那颗被点亮的心,所以‘青橙’是对特殊群体的精准防护,希望孩子们成长、成人、成才。”苏雅楠介绍,兰山法院聚焦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这一社会痛点,于2022年5月,联合政法委、宣传部、关工委等多部门共同发起“青橙计划”青少年社会观护项目,试点省法院“司法先议”制度。 “青橙计划”在“青柠”“青芷”基础上全面整合司法保护资源,创设青少年社会观护府院联动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受侵害未成年人等群体,采用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家庭教育指导、安置帮教等社会观护措施,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破解“熊孩子没人管”“不达刑事责任年龄没法管”少年司法难题。 目前,兰山法院已设立“司法先议”办公室10处、驻社区青少年社会观护站2处。面向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课程220人次,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106人次;面向问题学生开展社会观护课程14人次,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6人次;为被害人开展心理咨询21次;对78组家庭开展社会调查,涉及人数193人。 连续推进“青柠”普法体系、“青芷”性侵防护体系、“青橙”社会观护体系这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7年,成效如何? 苏雅楠给出了一组数字:“去年统计显示,居住地为兰山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占比,由2017年的51.85%下降至2023年的14.55%,令人欣喜。” 兰山法院一本2018年前后的刑事卷宗中的案例令人痛心:一个七岁小女孩在遭遇不幸后无助地问妈妈:“妈妈,你以后会不会不喜欢我?”而在去年的卷宗里,相似的案情里,另一个七岁小女孩却能对警察清晰地说:“我知道自己遭遇的是性侵害,老师上课讲过。”讲起这两个案例,苏雅楠向记者感慨:“孩子能准确表达、保护自身权益,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路雨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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