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对本辖区备案鉴定机构年度审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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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 ||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对本辖区备案鉴定机构年度审核的 公 告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山东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专业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机构准入办法(试行)》《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机构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为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性,我院将开展本辖区备案鉴定机构年度审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次审核面向于临沂辖区内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的所有鉴定机构(拍卖、破产管理人资质除外)。 二、审核方式 各机构提前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要求更新备案信息,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开业证照(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机构资质信息、专业人员信息(资质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退休人员附退休证),之前已是最新状态的无需更新。 更新后,按照模版格式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我院审核书面材料与网上备案情况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机构进行办公场所实地查看,以此确定机构是否通过年度审核。 三、书面材料要求 请按照模版提交年度审核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本,建议A4纸张单面打印、浅蓝色皮纹纸封面、胶订),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机构鉴定资质证明、专业人员鉴定资质证明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模版下载地址: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司法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委托鉴定指南。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地点: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诉讼服务站。 五、其他说明 1.请各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年度审核工作,按时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退出备案。 2.各机构提交纸质材料后,视为线上备案信息已更新完毕,二者不一致将不予通过年审,根据情况暂停或取消备案。 3.对于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鉴定机构,将被纳入机构信用黑名单,视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联系电话:技术室 8128117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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