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经开区法院率先启动预重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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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 ||
5月26日,临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且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至此,临沂市首例预重整案件成功处置。“预重整”是指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参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先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前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并提交债权人表决的诉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该旅游公司作为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旅游开发企业,近年来受疫情冲击,资金链断裂,经营严重困难,拖欠二百多名职工工资,涉及债权金额7亿余元,且前期销售的门票很多未使用,直接进入破产程序会引起不良社会后果。负责该案件的法官蒋欣辰说:“该企业债权人工作难度大且集中。其股权结构存有国资性质,处理不慎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破产财产多为旅游场馆等建筑物和观赏类海洋动物,且地理位置较偏,土地面积少,财产的保管、处置变现的价值受旅游行业特点影响,直接破产会造成财产贬值,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后续处置和社会稳定,所以在预重整阶段要重点考虑”。 为了稳妥处置企业破产,经开区法院决定对临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限为二个月。通过预重整程序的先行介入,充分发挥司法指引功能与市场主导作用相结合,大大降低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重整失败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在预重整期限内完成了债权申报和投资人的招募。到期后,在各项相关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将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申报与申报、诉讼跟踪、资产盘点等各项工作成果直接衔接到重整程序,不仅最大程度降低重整程序的成本,而且显著提高了重整程序的效率,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权益。 该企业重整成功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优势,是为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提高破产审判效率进行的成功探索。 法官说法 预重整有哪些优势? 预重整留给债务人的时间比较充裕,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达成重整共识、形成重整方案。可以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功能,进一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 在预重整程序中,可以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人民法院依法指导,合法有效推动预重整程序,政府为预重整成功提供有力保障。通过预重整制度,可以把债务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部分工作前置,既可以利用法定重整程序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债务危机,又争取到了与投资人和债权人谈判的空间,极大地提高了重整的成功率。预重整制度可以称为联结庭外重组和重整的桥梁,将庭外重组制度的灵活性与重整制度的刚性有机结合,有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在提高破产企业重整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的方面有着突出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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